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越城区水资源管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越城区水资源管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实施国家节水行动要求,进一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强化依法治水管水,切实加强全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根据《绍兴市水资源保护条例》《绍兴市水利局关于开展水资源管理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绍市水利〔2018〕90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水资源管理专项行动。现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行动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以促进水资源的节约与合理开发利用为目标,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全面排查梳理我区水资源管理现状,摸清未经审批擅自取水、未按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未按规定计量取水企业的基本情况,掌握全区范围内取水企业(单位)水资源管理情况,依法查处各类取用水违法行为。通过开展水资源管理专项行动,切实规范全区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行为,推进依法治水、依法管水、依法用水。
二、工作任务
(一)严查无证取水行为。全面排查梳理我区水资源管理现状,掌握全区范围内取水企业(单位)取水情况,依法查处各类取用水违法行为,摸清未经审批擅自取水、未按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未按规定计量取水企业的基本情况,切实规范全区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行为。
(二)严格取用水日常监管。加强对已办证取水户的监督管理,重点排查计量监控设施安装运行情况和水资源费缴纳情况,依法查处以下行为:未安装计量设施、计量设施不合格或者运行不正常的;故意破坏计量监控设施的;拒不缴纳水资源费的;未足额缴纳或者拖欠水资源费的;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或者弄虚作假的等。
(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全面规范取用水管理,做到监管工作制度化、监管流程规范化、违法处置刚性化。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动机制,有效遏制违法取用水现象发生。
三、具体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6月1日—6月10日)。各镇(街道)要围绕“五水共治”工作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绍兴市水资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发放专项行动通告。
(二)排查摸底阶段(2018年6月11日—7月31日)。各镇(街道)要落实人员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用水单位进行走访、登记、造册。对于取用水资源进行生产加工经营活动且已办理取水许可证的用水单位,配合区农水局做好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对于取用水资源进行生产加工经营活动,但未办理取水许可证的用水单位,由相关镇(街道)督促取水单位补办相关手续。凡在此期间主动申报有擅自取水行为并按规定及时补办取水许可或主动整改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各镇(街道)在2018年8月1日前,将汇总统计用水单位登记信息表,报区农水局水利科。
(三)集中整改阶段(2018年8月1日—10月31日)。根据排查摸底发现的问题,区农水局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按照依法依规、分类处置原则,分别采取限期补救、限期拆除、行政处罚、依法移送司法机关等措施;做好补办取用水许可证审查以及对相关单位取水许可的现场勘查、水表安装及后期水资源费收缴等工作。对无正当理由且拒不履行水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由相关部门启动执法程序,从严查处。
(四)总结提升阶段(2018年11月1日—11月30日)。对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取得成效、存在问题等进行认真总结,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监管长效机制,确保打击非法取水工作有章可循、有序推进、常抓不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要从实施国家节水行动的高度出发,切实增强规范取用水资源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区政府成立越城区水资源管理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区长担任组长,成员由区农水局、区经信局、区国土分局、区环保分局、区建设局、区综合执法局及各镇(街道)分管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水局,具体负责组织、指导、监督专项行动开展。各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体系,落实专人,制定方案,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协作,凝聚合力。各镇(街道)负责本行政区域取用水资源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用水单位的摸底调查、统计工作;区农水局负责取水许可审批工作的组织实施,对逾期未办理或者拒不办理取水许可证且继续擅自取水的用水单位进行依法查处,相关镇(街道)配合;区经信局负责辖区内用水企业情况摸排,并提供名录;区建设局负责提供辖区内单位(企业)取用自来水等信息;区国土分局负责地下水动态监测管理等工作;区环保分局负责提供辖区内企业的废水排放信息,督促企业做好水环境保护工作;区综合执法局配合做好执法查处工作。其他有关单位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广泛凝聚社会合力,努力为专项行动的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加强督查,确保长效。建立日常监督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日常抽查、专项督查等形式,切实加强全区水资源管理专项行动工作落实;严格落实问责制度,对水资源管理专项行动工作任务执行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问责追责,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附件:1.镇(街道)用水单位登记表
2.关于越城区开展水资源管理专项行动的通告
附件1
镇(街道)用水单位登记表
镇(街道)
序号 | 用水单位名称 | 地址 | 用水单位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 取水设备 位置 | 取水设备 类型 | 用水目的 | 年用水量 | 是否审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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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取水设备位置:取水设备位于该用水单位的整体的相对位置(比如东北角、西南角)。
取水设备类型:如潜水式工泵、离心式水泵。
用水目的:何种情况用水(比如生产切割冷却用水、产品生产清洗用水等)。
年取水量:一年用水量,单位是立方米。
是否办证:是否已经办理取水许可证。
整改计划:对于未办理取水许可证的单位,限期办理手续;对于不需要办理取水许可证的或逾期不办理取水手续的单位,限期拆除取水设施。